发布日期:2023-11-01
作为中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,10月30日至31日,5年一次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,本次会议对房地产金融相关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。
会议强调,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,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,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,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,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,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加快保障性住房等“三大工程”建设,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
本次会议提出了房地产企业新的监管模式,即主体监管和资金监管并存。监管将从两条路径展开,一是对主体的监管,即夯实企业主体责任,对该主体全口径、全渠道的融资进行监管,以财务风险指标为手段,包括三道红线在内,构筑监管的底线、兜牢监管架构,预警并防范企业出现风险和蔓延。二是从资金方面进行监管,即资金从金融机构流出到企业手中,以及企业后续资金的流转,进行穿透式监管,确保资金符合最初设定的用途。
“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”,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这样定调,应该算是首次。分析人士指出,对于房企融资政策,较早的表述是“对国有和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”,后来调整为“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融资及发行债券”,再后来则演变为“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”。此次金融工作会议则明确,“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”。此次提及“所有制”,定性比“国企民企”的定性要严厉,也是希望各地应具备大局观,应真正从企业公平竞争的角度理解融资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