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3-09-13
9月6日,住建部正式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。
关于资质审批权限。此前住建部规定“除最高等级资质(综合资质、特级资质)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,其他资质审批权限(包括重组、合并、分立)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。”在本通知中将以上规定重新调整为“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,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。”
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。之前住建部发布文件取消了企业注册建造师 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、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、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。《通知》出台以后,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,应当满足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。
《通知》还对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等方面作出新的要求。
链接: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zhengce/zhengcefilelib/202309/20230913_774063.html